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部,各高校科技处,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与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近几年,我办不断加大项目清理力度,效果显著。今年我办重点清理2009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2010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的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我办,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不予受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此外,暂缓结项项目修改时间超过1年或者修改后成果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也作终止处理。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予以终止,各科研管理部门不得受理这类项目的结项申请,预留款不再拨付,已拨经费由各单位负责追回,其项目负责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省社科规划项目。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附:拟清理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名单
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办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