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省属各高校科技(社科)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10月修订),我办对《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均填写《结项审批书》(2016年3月修订),填写2008年7月修订版的,结项不予受理。请各社科单位及时转发。
附:《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6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