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已严格按照申报立项程序审批确定。兹将各单立项项目下发,接到本通知后请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由我办资助1万,各单位必须配套1万之规定,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保证成果质量。同时将立项通知书转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控制,预留20%经费待结项后再予拨付。
附:《 2016年度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