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残联,省属各高校党委宣传部,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科普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根据2018年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将于2018年8月17日至9月17日,联合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宣传改革开放40年辉煌成就为主线,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提高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为根本,大力弘扬“登高望远、自信开放、团结奉献、不懈奋斗”的新青海精神,深入实施“五四战略”,扎实推进“一优两高”,奋力书写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美好画卷。
二、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二)活动时间:8月17日—9月17日
三、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
8月17日在西宁市城东区泰宁花园广场组织开展“青海省2018年社会科学普及月启动仪式”。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西宁市委宣传部主办,西宁市社科联、省属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科普基地承办,邀请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结束后,举办文艺演出,同时社科类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政策解读活动。
(二)农村行活动
8月18日在海东市互助县中心广场组织开展“青海省2018
年社会科学普及农村行启动仪式”。活动由省社科联、海东市委宣传部主办,互助县委宣传部、省属相关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科普基地承办,邀请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结束后,举办文艺演出,同时社科类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政策解读和书法义写活动。
(三)科普“五进”活动
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优势在社区、学校、企业、农牧区、机关开展社会科学普及系列活动。社科类社会组织发挥小、快、活的优势,进村入户大力普及社科知识。
(四)昆仑讲坛
各单位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40年辉煌成就、“五四战略”“一优两高”战略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释疑解惑,引领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科学普及的社会影响力、传播力。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志明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河生花 省社科联常务副主席
成 员:
马洪波 省委党校副校长
孙发平 省社科院副院长
李丽荣 青海大学副校长
赵海兴 青海师范大学副校长
马成俊 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
王 霞 西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永新 海东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弓晓忠 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
陈海雷 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省社科联秘书长
赵兰郁 省社科联规划办主任
胡建春 西宁市城东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永兴 海东市互助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赵翃昊 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
贾存成 《青海学刊》编辑部副主任
石 阳 省社科联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组、秘书组,石阳、贾存成同志分别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文件起草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办好社科普及月活动,是《条例》赋予全社会的共同职责,社会各界都应当积极投入到宣传普及活动中。各单位主要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主题和工作重点,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精心组织,力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参加科普启动仪式的单位,要积极制作展板、印刷宣传活页、画册、宣传单等宣传品。精心组织人员,携带单位队牌(牌面长60公分、宽40公分、牌柄长50公分,红底黄色行楷字、字宽6公分、高15公分)
(二)创新载体,丰富内容
各单位要坚持传承与创新,把科学理论与人文精神、社科知识与行业特点等结合起来,在固化已有平台和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创新普及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三)面向基层,重心下移
各单位要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重心下沉,工作前移,特别要注重发挥基层社科组织的作用,激发内生动力,根据群众所需进行宣传普及,真正达到教育、引导、服务群众,彰显社科工作者的价值。
(四)多方协作,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省委宣传部新闻处要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社科普及重大活动和系列活动的跟踪报道,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扩大社科普及的社会影响力。
(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社科普及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和宣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各种影像资料,于9月30日前报省社科联办公室。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重要依据和评选社科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参考。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2018年7月31日
(联系人:韩学历 电话\传真0971-8465061 18997073942 邮 箱:303828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