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今年重点清理2016年—2019年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具体安排如下: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3月31日;2017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5月31日;2018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7月31日;2019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11月30日。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每一个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报至青海省社科规划办。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成果的,请提前一个月递交延期说明,没有提交说明的按撤项处理;逾期未提交成果的按撤项处理,撤项负责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成果经修改后仍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暂缓结项的成果修改时间超过两个月不提交成果也作终止处理。预留经费按《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