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1年度揭榜制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1年度揭榜制重大招标项目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予以立项。
请立项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省财政厅、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和《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1年度揭榜制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做好项目服务和管理工作,保证成果质量。
附件: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1年度揭榜制重大招标项目立项名单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