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各高校及相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省社科联重新修订了《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
《省级社科项目申请书》(2022年5月修订)
《省级社科项目结项审批书》(2022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