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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智库项目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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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01 10:30:12
编辑: 王雪茹

  各市州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属高校: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深入学习研究阐释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好会议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智库项目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份量、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提供强大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申请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级社科规划和智库项目各项管理规定,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并已具备与申请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积累。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的人员均可申请。

  3.申请以专家学者个人名义进行(须经单位同意),鼓励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申请。项目团队须明确一个主要责任人,所有列入课题组的成员须经本人签字同意。

  三、项目有关情况

  本次专题智库项目研究拟立10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共列10个研究选题(附件1)。课题完成时限为2个月以内(将在下达立项通知时具体规定)。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以提供主题突出、结构完整、格式规范、逻辑清晰的研究报告为标准。形成的研究成果将择优通过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联合主办的《决策参考》平台分期分批呈送省领导参阅。

  四、课题申请要求

  1.申请者应依据本通知发布的选题(附件1)参与申请。课题设计要紧紧围绕中心,着眼重大实践体现青海特色,强调创新性和对策性,力戒空洞说教,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研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立项和申请单位、申请人共有。课题组在发布相关成果时,应标明“青海省新型智库项目”字样,否则视同违规。

  3.相关责任单位须按照《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申请,严格审核把关申请人相关条件后认真填写《申请人员信息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青海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西宁市城中区上滨河路1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

  6月10日。个人单独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申请事宜可咨询0971-8459691,电子信箱:659975514@qq.com。

附件:1.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智库项目研究选题

      2.《申请人员信息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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