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经严格评审,报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将2022年度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名单
2022年度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共立项87项。(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时间及要求
1.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即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结项材料。如因公开发表和研究工作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可推迟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逾期予以终止。
2.结项时须提供完整课题研究报告,同时提供5000字的简本或决策建言稿。
三、项目经费管理
2022年立项的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2022年度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助方式分为省财政资助和自筹经费两种。省财政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拔付,自筹项目经费由自筹单位自行拔付,自筹项目评审、鉴定等费用另行通知。
四、项目批准号说明
立项批准号中,22代表2022年度、ZD代表重点项目、Y代表一般项目、Q代表青年项目、ZCZD代表自筹重点项目、ZCY代表自筹一般项目、ZCQ代表自筹青年项目。
五、其它有关事项
请各项目研究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和《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服务和管理工作,保证成果质量。同时,将立项通知书转交项目负责人,组织督促项目负责人高质量完成研究项目。
附件:2022年度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