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省直各机关单位,各社科研究机构,省属各高校,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科普基地,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现将《2023年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宣传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将于7月组织开展2023年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通过示范引领,充分调动全省各界开展社科普及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活动,加大社科知识和理论成果在全社会的覆盖广度和传播深度,提升公众人文素质和全社会文明水平,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二、活动主题
感恩总书记 奋进新征程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省社科联、各市州党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省直各机关单位,省属各高校,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科普基地,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四、活动安排
2023年7月启动,市州县各有关单位同时启动。围绕活动主题,陆续推出各类社科普及活动,其中重点活动10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宁市设主会场,由省委宣传部主办,省社科联和西宁市委宣传部承办。开展现场宣传咨询、解读政策、文艺汇演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解疑释惑、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活动。
(二)科普青海行活动。拓宽科普范围,走出“象牙塔”走进群众,组织社科类社会组织、协会、学会、研究会赴海北州开展广场科普宣传,展示展板、知识竞答、文艺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用心、用情、用功宣传好、阐释好、解读好社科知识。
(三 )法律文化进基层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律师赴
循化县尕楞乡哇龙村,深入联点对象家中,面对面宣传,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发生时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
(四)科普大篷车巡展。科技馆科普基地深入州县开展科普巡展,让流动科技馆、流动科学工作室走出展厅深入群众,向群众展示“科学‘救’有力量”“健康新生活”“完美‘视’”界3套主题式展览、机器人表演、科学现场秀、VR体验、DIY手工制作、流动特效影院,让群众零距离感受科学魅力。
(五)科普“五进”活动。各地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推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结合自身优势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主题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社科类社会组织发挥小、快、活的优势,宣传普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
(六)社科普及基地科普讲解员大赛
协同全国各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第二届科普基地讲解员大赛,着力提升社科普及基地讲解员素质,加强社科普及工作互动交流。充分利用青海丰富的文物和文化资源,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让讲解员讲好青海故事,传播好青海声音。
(七)社科普及短视频大赛
联合江苏省社科联组织开展首届社科普及短视频大赛,面向全省征集社科普及短视频,作品聚焦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社会科学知识。通过活动加强新时代科普能力建设,更好发挥社科普及在价值引领、文化传承、知识传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昆仑讲坛
各单位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围绕群众关心的经济发展、健康生活、民主法治、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移风易俗和文明风尚等开展专题讲座,讲透经验、讲清形势、讲明前景,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情民意,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普及成效。
(九)科普专场活动
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藏医药文化馆、省科技馆、省原子城纪念馆、省柳湾彩陶博物馆、西宁市西路军纪念馆、湟源小高岭科普基地要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采取向参观人员展示馆藏、现场解说、亲身体验、线上展览等方式,积极推出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引人入胜的社科普及活动。
(十)“红色金融宣传启新程”活动
以线下宣讲和线上课堂两种模式,打造红色金融宣讲阵地。
举办以红色金融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等为主题的讲座,红色金融史征文、“红色金融”文化长廊等活动,大力营造学习红色金融的浓厚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是《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赋予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活动主题和工作重点,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弘扬正能量、崇尚新风尚的浓厚氛围。
(二)面向基层,深入群众
各地各单位要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深入群众,走进基层,切准脉搏、了解所需,挖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社科知识元素,及时转化融入社会生活,提升群众人文科学素养。
(三)创新载体,丰富内容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传承与创新,把科学理论与人文精神、社科知识与行业特点等结合起来,在巩固已有平台和阵地的基础上,努力创新普及方法形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丰富活动内容、扩大普及半径,加强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社科普及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汇报情况,及时报送
各地各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活动安排报送社科联办公室。活动结束后,于8月15日前将《2023年度社科普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到指定邮箱:qhsskl@163.com。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情况的重要依据和评选全国、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度社科普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5月29日